杭州市运河集团招商物业
租金收缴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对集团资产的运营监管,规范租金收缴流程,并实现集团资产经营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凡市运河集团出资建设并形成的招商物业,其租金收缴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租金收缴规范
第二条 所有集团资产每年初均需制定年度分月租金收缴表,该表包含每月到期商户的名单、租赁物业位置与面积、收缴的金额、收缴的日期等。集团直管资产年度分月租金收缴表由集团资产管理处(以下均简称集团资产处)负责制定,托管资产则由具体托管单位制定并于每年一月底前报送集团资产处备案。
第三条 集团直管资产租金收缴责任单位为集团资产处。其租金收缴率专项考核由集团统一进行。集团托管资产租金收缴责任单位为各托管单位,租金收缴率由集团资产处对其进行租金收缴率专项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订发布)。集团资产处每年应根据租金收缴表设定年度收缴率考核指标。各托管单位已出租物业月度租金平均收缴率考核指标不低于90%。
第四条 各租金收缴责任单位需落实专人跟进租金收缴工作,其中托管资产管理单位应将托管资产运营情况及租金收缴异常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集团资产处。如因托管单位未按催缴流程,或催缴步骤延误而影响租金收缴的,将在相应年度租金收缴率专项考核中予以扣分。
第三章 租金收缴预警流程
第五条 集团资产租金收缴建立预警机制,具体按下列操作流程进行。
预警级别 |
收缴阶段 |
启动程序 |
一级 |
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起始日期前20天(日历日) |
资产管理责任单位发租金收缴通知函(附件1) |
二级 |
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截止日期的第2日 |
资产管理责任单位发租金催缴函并告知商户开始计取合同中规定的滞纳金(附件2) |
三级 |
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截止日期未缴清租金后10天(日历日) |
资产管理责任单位发警告函(附件3),向商户明确保证金抵扣额并告知十天内补足保证金,否则将发律师函解除合同。托管资产应由托管单位同时抄报集团资产处,并简明说明对商户欠款原因的分析。 |
四级 |
按合同约定租金支付截止日期后20天(日历日) |
如商户仍未补足保证金额度,由资产管理责任单位发租金催缴律师函(附件4),同时抄报集团资产处,由资产处向分管领导汇报。 |
五级 |
按合同规定租金延期达到清退标准的 |
资产管理责任单位按合同条款采取清退措施(附件5),同时将处理进程报送集团资产处。资产处将最终处理结果向分管领导汇报。 |
第四章 其他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租金收缴通知函
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我集团签订的 约定,贵公司位于 的物业租金即将到期,请收到此函件后于 年 月 日前向我司财务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合计¥ 元(人民币 元)。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 与我司 联络。
顺祝
商祁!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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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单位:
签收人:日 期:
附件2
租金催缴函
公司:
根据本公司记录,贵司位于 的物业本期租金 (人民币 )收缴日期已于 年 月 日到期。请贵司收到此函件后及时向我司财务缴清租金。即日起,我司将按与贵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每日计取滞纳金。获希垂注!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 与我司 联络。
顺祝
商祁!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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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单位:
签收人:日 期:
附件3
租金(保证金)收缴警告函
公司:
根据本公司记录,贵司位于的物业已拖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 元(人民币 ),以及与贵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产生的滞纳金¥ 元(人民币 ),合计¥ 元(人民币 )。该费用将从贵司保证金中抵扣,根据租赁协议请贵司收到此函件后10日内向我司财务缴清租金并补足保证金。否则,我司有权根据与贵司签订的合同规定解除协议并收回物业,并有权追索相应损失。获希垂注!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联系电话)与我司(联系人姓名)联络。
顺祝
商祁!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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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单位:
签收人:日 期:
附件4
律 师 函
函()第 号
(商户名称):
律师事务所受杭州运河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运河集团”)委托,现就你方与运河集团之间的租金及相关费用交纳事宜,特致函你方:
根据运河集团提供的资料,你方于 年 月与运河集团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位于的物业。
目前你方未按合同约定交清所有租金,至 年 月 日你方已交纳物业租金 元,到期未交纳租金为 元。
根据你方与运河集团签订的物业租赁协议第 条约定运河集团已于于 向你方发出催款通知书及保证金抵扣通知书,运河集团并已进行抵扣。时至今日,你方仍未按通知书要求补足保证金并支付差额,你方已违约。
因此,根据上述物业租赁协议约定,运河集团特委托本律师致函你方,要求你方于收函5日内按协议要求缴纳租金及补足保证金,否则运河集团将行使解除协议的权利,收回物业,并追索相应损失。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联系人:运河集团
联系方式:
附件5
合同终止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于 年 月 日租用甲方位于 的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现因乙方原因于 年 月 日提前终止与甲方的租赁关系,经友好协商如下:
1.解除双方签订之《物业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2.乙方同意以该物业的租赁保证金,抵扣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3.乙方需把已作废之《物业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于办理退租手续时交回甲方。
4. 年 月 日起该物业由甲方收回,并与乙方无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